
许斌龙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名称权被侵犯后的损失赔偿额,应根据侵权人使用该名称的次数、传
2017-08-17 09:30:57 来源:许斌龙
赔偿数额,名称权被侵犯后的损失赔偿额,应根据侵权人使用该名称的次数、传播范围、过错程序以及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社会影响等酌情决定
名称权受到侵害后,诉请判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于法有据,应当支持。诉请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的,对于赔偿数额,将根据侵权人使用受侵权人名称的次数、传播范围、过错程度以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社会影响等因素,酌情决定。(申花足球俱乐部诉特雷通贸易有限公司案,法案例(2001)1-28)
原告申花俱乐部在自己的名称权受到侵害后,诉请判令被告特雷通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于法有据,应当支持。但是,申花俱乐部诉请判令特雷通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则因证据不足,不能全部支持。对于赔偿数额,将根据特雷通公司使用申花俱乐部名称的次数、传播范围、过错程度以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社会影响等因素,酌情决定。(申花足球俱乐部诉特雷通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名称权纠纷案,2001年第1期第28页)
- 大家都在看

——陆某甲、陆某乙诉上海某医药公司清算责任纠纷案法律问题研究 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被告)陆某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