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斌龙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醉酒实施杀人行为后对被害人有施救行为的处罚
2014-01-14 15:58:38 来源:
醉酒实施杀人行为后对被害人有施救行为的处罚
——侯xx故意杀人上诉案
关键词:故意杀人醉酒施救行为主观恶性死刑不立即执行
【案 由】故意杀人罪
【审判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审级程序】死刑复核
【公诉机关】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侯xx(原审被告人)
【权威收录】最髙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刑事审判参 考》2010年第2集(总第73集)
裁判规则:
行为人在醉酒后实施杀人行为,案发后对被害人有施救行为,归案后有悔 罪表现,对其应判处死刑,但可不立即执行。
基本案情:
上诉人邀请被害人至其家中喝酒至深夜,后在其醉酒送被害人回家的途 中,无故殴打被害人,并用菜刀对被害人的头部、躯干部一阵乱砍后回家。次 曰凌晨,上诉人前来查看被害人的情况并将被害人送到当地诊所,但被害人已 因钝性外力作用多处受伤,最终因创伤性休克死亡。
争议要点:
上诉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则应否对上诉人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裁判理由:
上诉人在醉酒后,无故殴打被害人并持刀砍击被害人身体,致被害人死 亡。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 任。但鉴于其犯罪时处于醉酒状态,对行为的辨认控制能力均有所减弱,且与 一般的故意杀人犯罪相比较,上诉人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人身危险性相对较 弱,同时,鉴于其在案发后对被害人有施救行为,并在归案后有悔罪表现,故综 合上述因素,应对其判处死刑,但可不立即执行。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
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 二年执行。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 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大家都在看

——陆某甲、陆某乙诉上海某医药公司清算责任纠纷案法律问题研究 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被告)陆某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