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斌龙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侵占罪构成
2014-01-17 20:47:29 来源:
侵占罪构成
——刘xx侵占案
关键词:侵占非法占有合并审理
【案 由】侵占罪
[审判法院】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审级程序】第一审程序
【自诉人】陈xx、池xx、贺xx、邱xx、李xx、罗xx
【被告人】刘xx
【权威收录】最髙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刑事审判参
考》2009年第4集(总第69集)
裁判规则:
因经营亏空,分别将他人委托其代收的货款非法占有,用于支付工作人员 工资及日常开支,拒不返还,构成侵占罪。
基本案情:
被告人经营托运站,因经营亏空,分别将各自诉人委托其代收的货款占 有,用于支付托运站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开支。
争议要点:
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六自诉人分别起诉被告人侵占其货款,人
民法院能否进行合并审理。
裁判理由: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被告人经营托运站,因经 营亏空而分别将自诉人委托其代收的货款非法占有,拒不返还的行为,侵犯各 自诉人对财产的所有权,构成侵占罪。
犯侵占罪的告诉才处理。只有自诉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能予以受理。 刑事自诉案件多为轻微的和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案件,社会危害性较小,合并审 理能有效保证自诉案件特殊处理程序的实现,有利于实现较好的社会效果,有 利于各自诉人之间共同与被告沟通,实现公正和诉讼效率。本案因被告人为 同-人,犯罪事实亦基本相同,可以合并审理。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 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 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大家都在看

——陆某甲、陆某乙诉上海某医药公司清算责任纠纷案法律问题研究 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被告)陆某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