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斌龙律师网

xubinlong.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 正文

收受贿赂物品未办理权属变更的问題

2014-05-24 20:25:54 来源:许斌龙律师


收受贿赂物品未办理权属变更的问題

 收受贿赂物品未办理权属变更的问題—冯国权受贿上诉案

关键词;收受贿赂权属变更实际占有受贿【案由】受贿罪

【审判法院】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04)达刑终字第22号【审级程序】第二审程序【判决曰期】2004212日【公诉机关】四川省达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冯国权(原审被告人)

【权威收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指导》2009(第三辑)

裁判规则:

村民委员会主任,在协助政府经营管理国有土地时,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要房屋,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已实际占有并对外出租或自用,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基本案情:

上诉人为村民委员会主任,该村因修建办公大楼、老年活动中心的需要,申请获得了划拨的国有土地,上诉人伙同他人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联建协议。在联建过程中,以自己做了不少协调工作为由,向他人索要住宅两套和门市两

间。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已对外出租或自用。

争议要点:

上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

裁判理由: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上述公务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以受贿罪论。

上诉人在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及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该村修建村办公大楼之机,将国家划拨的土地与他人联建,并在联建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以做了不少协调工作为由,向联建方索要价值534011.20元的住房2套和门市2间,其行为应认定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上诉人收受刘德兵的2套住房及2间门市虽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但上诉人已实际占有该2套住房和2间门市,并对外出租或自用。故上诉人的行为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已构成受贿罪。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

作人员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款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査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大家都在看

股东在公司解散后应有条件地承担

 ——陆某甲、陆某乙诉上海某医药公司清算责任纠纷案法律问题研究  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被告)陆某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