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斌龙律师网

xubinlong.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律师文萃 > 正文

借款向担保人交付的,是否影响借款合同的生效?

2017-05-06 11:44:57 来源:许斌龙


借款向担保人交付的,是否影响借款合同的生效?

借款向担保人交付的,是否影响借款合同的生效?



热线疑问


2008年12月16日,童某因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150万元,由林某提供担保,双方口头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李某没有将借款直接交借款人童某,而是没有经过指示便将借款交给林某,童某对借条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声称没有收到借款,问出借人李某将借款向担保人林某交付的,是否影响借款合同的生效?


律师解答


本案涉及借款向担保人交付的,是否影响借款合同的生效的问题,在本案中,借款合同虽成立但不生效。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它的生效应当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双方达成借贷合意;二是借款的实际交付。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贷双方达成借贷合意,但出借人未将款项直接交付给借款人或经借款人指示交付给特定第三人的,借款合同不生效。当只能证明借款合同成立的情况下而未能提供借款已交付给借款人的相关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认定借贷关系未生效。


具体到本案,童某对借条的真实性无异议,说明双方当事人存在借款的意思表示,但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现童某称其未收到借款而李某也承认没有将借款直接交给童某,也没有经过童某指示便将借款交给林某。故认定借款合同不生效。




热线疑问


2008年12月16日,童某因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150万元,由林某提供担保,双方口头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李某没有将借款直接交借款人童某,而是没有经过指示便将借款交给林某,童某对借条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声称没有收到借款,问出借人李某将借款向担保人林某交付的,是否影响借款合同的生效?


律师解答


本案涉及借款向担保人交付的,是否影响借款合同的生效的问题,在本案中,借款合同虽成立但不生效。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它的生效应当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双方达成借贷合意;二是借款的实际交付。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贷双方达成借贷合意,但出借人未将款项直接交付给借款人或经借款人指示交付给特定第三人的,借款合同不生效。当只能证明借款合同成立的情况下而未能提供借款已交付给借款人的相关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认定借贷关系未生效。


具体到本案,童某对借条的真实性无异议,说明双方当事人存在借款的意思表示,但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现童某称其未收到借款而李某也承认没有将借款直接交给童某,也没有经过童某指示便将借款交给林某。故认定借款合同不生效。


法条链接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第二款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大家都在看

股东在公司解散后应有条件地承担

 ——陆某甲、陆某乙诉上海某医药公司清算责任纠纷案法律问题研究  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被告)陆某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