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斌龙律师网
xubinlong.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供用水、气、热力合同应如何适用法律?
2017-07-03 16:10:02 来源:许斌龙
供用水、气、热力合同应如何适用法律?
供用水、气、热力合同包括供用水合同、供用气合同、供用热力合同,是指一方向另一方供水、气、热力,另一方为此支付价款的合同。其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
(1)合同标的物为特殊商品,即合同标的物为水、气、热力;
(2)合同的主体有特殊性,供用水、气、热力合同的供应人必须是取得特定的供水、供气、供热力的营业资格的单位,其他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作为供应方;
(3)合同的履行具有连续性,即供方必须连续供应,用方须连续使用;
(4)合同一般按格式条款订立。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适用。
- 大家都在看

——陆某甲、陆某乙诉上海某医药公司清算责任纠纷案法律问题研究 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被告)陆某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