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斌龙律师网

xubinlong.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律师文萃 > 正文

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相关费用应如何处理?

2017-07-11 13:55:28 来源:许斌龙


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相关费用应如何处理?

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相关费用应如何处理?


  承运人的留置权,是指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等运输费用时,承运人得对运输的货物进行留置,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在规定的宽限期内仍不能履行其义务时,承运人可以依法将留置的货物变价,并从变价款项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在当事人特别约定承运人不得留置,或者留置有悖于社会公共利益时,承运人的留置权不能成立。


大家都在看

股东在公司解散后应有条件地承担

 ——陆某甲、陆某乙诉上海某医药公司清算责任纠纷案法律问题研究  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被告)陆某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